Friday, September 5, 2008

工会会员出差福利(一)

工会会员出差福利(一)

第33条文列明:
·国内
出差到外埠者(半岛内),享有1天120令吉的出埠津贴,供住宿或合理的酒店实际开销(须有单据),以及膳食津贴。

-半岛 :每天40令吉膳食津贴(早餐8令吉、午餐12令吉、下午茶3令吉、晚餐17令吉);
-砂拉越州:每天50令吉津贴,50令吉膳食津贴;
-沙巴州 :每天60令吉津贴,50令吉膳食津贴;

从新山办事处出差到新加坡或峇淡岛,或从亚罗士打、哥打峇鲁办事处出差到泰南工作,一律享有1天50令吉膳食津贴,外加酒店单据。



·海外
出差到外国者,享有合理的膳食级住宿费,或50令吉膳食费加酒店单据,另加出国采访津贴。

-出国 :每天80令吉津贴,若有超出,可按照收据索取有关数额;

如果出差超过3天,不管是国内或海外,还可要求合理的洗衣费。

周假工作者一律双薪,必须坚持,切勿向主管妥协!



切记:会员所享有的权益与福利,一律以合约为依归,会员不应该放弃本身应有的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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